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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研究成果专报第3期
发布日期: 2022-03-15                             来源: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优势产业品质”

课题研究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摆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把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列入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和先行先试事项。省生产力学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把“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优势产业品质”作为2021年的重点研究课题,会同中国生产力学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常务理事单位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课题组,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题研究。一年来,课题组深入省综改区、太原市、晋中市、大同市调查研究,多次专题研讨、几易其稿,形成本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亮点

(一)工作概况及主要做法

2018年10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山西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步入了新时代,特别是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彰显出五大特点。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19年10月我省印发了《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方案聚焦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制定了要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塑造良好创新环境;要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措施。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山西省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支持政策(试行)》,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省级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2019年12月,省政府又印发了《山西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机制。目前,我省已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6个、国家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3所,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8家。

二是突出鼓励创新,知识产权创造蓬勃发展。我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5年底的2.2件增长为2020年底的4.4件,实现了五年翻番;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由2015年底的29件增长为2020年的99件,年均增长27.8%;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由2015年的5.4件增长为2020年的6.7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由2015年底的77018件增长为2020年底的223410件,年均增长23.7%;截止2021年底,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81个。“山西老陈醋”“吉县苹果”列入首批100个受欧盟保护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同黄花”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吉县苹果”、“万荣苹果”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筹建名单。

三是突出立法建设,构建法治保障机制。2021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我省先后与中部六省、沿黄九省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推动了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步提高。在太原综改示范区建立了全省首个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实验区。以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为依托,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市级维权援助机构实现了11市全覆盖。筹建了山西省首届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省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解决重大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了决策咨询智囊支撑。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大增强。

四是突出服务提质增效,构建便捷多元的服务机制。首先,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成运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太原市高标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三十多家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可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临汾市建成我省首个以医药为特色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运城率先启动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同深入推进企业贯标认证。国家专利局太原代办处知识产权“一站式”业务受理服务窗口入驻省政务中心。大同、晋中、运城、阳泉等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全省已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63个。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家。首次完成“新能源车”“光伏”“光电”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其次,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迅速成长。截止2021年底,我省已有专利代理机构28家,商标代理机构为391家,拥有执业专利代理师101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要求,省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开展了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黑代理”、“挂证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4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再次,山西省知识产权技术服务中心数据库管理系统上线并向全省投入使用。太原理工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和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被列入第四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名单。省级设立了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太原)考点,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西)基地在山西大学,连续四年组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为本省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五是突出乡村振兴,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按照《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了山西省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申报工作,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认定的“保德油枣”、“平顺连翘”等12个地理标志商标新注册人给予资金奖励。以组织中国好品牌日活动、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为抓手,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意见》,明确指出,全省依托“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合理布局生产基地、产业链条、科技研发、加工园区、综合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模块,全方位构建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品、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医药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二)重要亮点经验及成就

1.培育“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的做法与成就

大同市云州区委、区政府将黄花产业确定为“一区一业”的主导产业,强力推进。出台了促进黄花产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黄花办;制定了黄花产业发展规划、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实施扶持措施21项。实施种植补贴、改善农田水利条件、帮助联系雇工、解决黄花加工难题、推广自然灾害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等一系列多方位服务扶持措施,采取全程“保姆式”服务模式。带动农户由过去不想种到如今争着种,云州区已培育3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30家,创办了50家乡办、村办一体合作社,走“公司+农户+基地”的路子。农民流转土地获得租金、在合作社打工获取薪金、合作社分红获得股金,从黄花产业发展中不断获得“三金”红利,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区委区政府为全力打造商标品牌下足了功夫,成功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将大同黄花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此基础上,全区以大同黄花为依托,全力打造无公害、绿色食品品牌,努力提高大同黄花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成功举办了大同黄花文化旅游月系列活动,与全国5省5县建立了产业发展联盟,大大提高了“大同黄花”的影响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体验黄花采摘,国际巨星成龙为“大同黄花”代言,让“大同黄花”叫得更响;创建了大同黄花网、微信公众号,拍摄电影《黄花女人》,开发黄花文创产品;推广黄花菜宴,全市各大餐饮饭店都出现了“黄花热”;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会30多次;推动黄花对接“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产品远销世界11个国家和地区、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云州区已成为国家黄花种植和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农副产品百强区域品牌。

2、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专利预审提速

为加快地区优势领域专利的授权及应用转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区批复筹建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旨在服务本地区优势产业,通过预审服务机制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以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我省设立的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正式运行。成为我国中部六省面向全省的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短短几个月就取得了骄人成绩:一是面向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领域,共为93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15个洛迦诺分类小类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保护中心以产业升级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精神,积极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运用促进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构建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二是通过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专利预审工作效率提升显著。专利申请经由保护中心预审服务后,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审批系统打快速标记。由于这些申请有效避免了各种不予授权的缺陷,并由保护中心提供预审审查的检索报告,预审服务节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时间及创新主体的修改时间,极大缩短专利审查及授权周期。比如发明专利由原来的22个月左右授权缩短为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由原来的7—8个月授权缩短为1个月之内;外观专利由原来的4—6个月授权缩短至3—5个工作日等,得到各方面的好评。截至年底,保护中心在省级范围内已完成204家涵盖省内各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预审系统备案;接收各类专利申请案件149件,受理127件,通过快速申请通道专利案件97件,目前已有14项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为41日、实用新型专利平均授权周期为12日、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仅需7日。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步入正轨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专利质押贷款补助政策条款;知识产权职能划转入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后,我省出台了《山西省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支持政策(试行)》和《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商标、版权质押融资,完善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2021省知识产权局与省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不仅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红利,把握政策动向,让企业和金融机构‘面对面’对接需求、沟通交流;而且十分注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合作,为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知(山西)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建成并运行,为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平台支撑。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达4.4亿元。吕梁市搭建“政府+银行+中介机构+企业”的“四位一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推动2户企业获得质押融资贷款达1900万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特色支行”在太原挂牌成立,太原市设立的5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迈出了实践的步伐。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地方领导对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存在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的现象。省级出台的许多政策文件在市县级落实、落地效果不尽人意。企业主体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差距。我省不少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事项去重视。大部分农民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地理标志对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民富裕的潜在作用。由于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周期长、结果难料,普遍存在畏难情绪,积极性不高,导致申请地理标志整体工作推进缓慢。

(二)创新主体活力不强与监管实力不足的问题并存。突出的表现为:一方面,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高质量专利少,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相对较差,特别是普遍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融资解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监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办案力量薄弱,执法检查取证固证难,特别是在监管工作需要联合多部门执法检查时,工作协调难度大。

(三)培育、使用地理标志尚存在不利因素。一是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挖掘培育力度普遍不足。一些具有丰富地理标志资源的地方,虽然潜力很大,但挖掘力度不够;有的市县申报地理标志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到位。二是专用标志使用乏力。部分地理标志申请主体仍存在“重注册轻使用”现象,尤其是很多中小生产经营者品牌意识不强,在营销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导致地标产品品牌价值弱化,没有真正给企业和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三是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急需出台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尚未出台,制约了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

(四)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专利预审仍面临实际困难。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本来是我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大平台,是全省唯一由国家部委委托事权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理应高起点、高效率运行,才不负众望。但是,三大现实难题制约了工作进展。一是从业人员紧缺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国家在全国布局建设50多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省都在“争抢”专利预审员、知识产权维权和专利导航人才。因此,专业人员紧缺性和流动性困难凸显。二是人员待遇偏低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问题客观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我省“保护中心”两大专利预审任务,即面向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必须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密切相关,而这样的专业人才在全国较为紧缺。好不容易招回的人才,又因为待遇偏低的问题存在难以长期留住的风险,招人难与留人难的问题并重。三是现有人员的专业结构,难以应对多元化专利预审工作的需求,但是编制有限又制约了继续招引人才。

(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价值的确定和评估难。全省能够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中介机构缺乏。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体系不够健全,使得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所发生的风险无法预见,导致银行对企业项目不敢放贷,而企业自身则得不到相应的资金,使我省大部分地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无法开展。二是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防空与化解难。对于知识产权质押没有形成相应的保障体系和措施,导致大多数金融机构或风险投资机构望而却步。因此,金融机构风险的防控与化解,亟待加强对担保权益的有效保障。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进共识,在加强领导上见作为。一要强化认识。各级领导,特别是地方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置身于百年不遇之大变局的历史关节点,看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法令、政策及各地的先进经验。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去谋划、去实施、去推进。建议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汇报,政府领导要定期了解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尽快出台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议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三要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议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院共同建设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形成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合力。要强化主责主业,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健全省市县(区)三级执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延伸。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力度。四要创新工作机制,支持先行先试。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以试点的突破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做好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便利权利人依法维权。五要强化考核评价。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予以考核。要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切实落实工作、压实责任。六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给予专门的补课式培训引导、宣传教育。

(二)多措并举,激励内生动力,在提升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能力上见成效。一要通过出台鼓励创新政策,引导创新方向;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导航服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的布局和完善,促进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发展,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二要通过组织全省专利奖评活动,激发创新潜能,推荐我省优秀项目参加中国专利奖评等办法,调动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民众激情,厚植关爱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人文环境。三要强化知识产权队伍建设,通过创新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加大对各级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省知识产权局应把专业队伍培训抓紧抓实:比如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市、县分管领导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与省人事厅、省科协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骨干队伍,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四要加强知识产权研究,推动成立山西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山西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要支持高校知识产权研究院和专业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知识产权课题研究。

(三)借鉴典型经验、出台地方标准,在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上下实功。一是建议各市县大力推广大同黄花地理标志保护的成功经验,实现墙里开花首先墙里香。各市县要向大同市云州区那样,把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作为推进国家和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有效组成部分,加大投入,挖掘具有地理标志特质的产品,加快申请速度,强化使用力度,力争推出一批能够助力乡村振兴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上发挥主推手作用,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监管。二是建议科学借鉴兄弟省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河南在打造地理标志汝阳红薯方面采取的稳质量、强品牌的经验,特别是在深化校地合作、推广标准化种植、构建溯源监管体系、深挖品牌文化,强化示范带动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又如,陕西省在培育大荔冬枣地标产品的成功实践,特别是在完善地方标准、实施“一证一码”管理制度和追溯二维码管理、强化品牌叠加赋能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再如,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方面的有效办法。要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快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引领。加快推进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和修订,以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品质。三是建议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结合省情,组织协调各市县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地理标志的专项研究,对标把脉,把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让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专利预审工作开启快速通道。一要借鉴兄弟省份的有效办法,在留住专业人才队伍方面下足功夫。比如,要像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那样,对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人员除享受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外,还应单独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要像南昌市出台《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那样,给予人才政策优惠。二要研究出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配套措施,给人才充分的发挥作用平台、努力改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实在在解决专业人才后顾之忧。三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优先审查申请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升保护中心在全省的重要平台地位与作用;保护中心应加快上线预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步伐,实现高效服务、规范管理和数据保密。四要明确标准,制定严格规范的审核机制,制定预审业务规范性文件,编制预审业务咨询问答。建议在知识产权工作任务重的市县,通过加强专利导航服务的办法,精准指导服务企业。五要构建持续对预审案件进行质量监控的机制保障,从源头上减少低质量、非正常申请。六要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助力企业快速开拓市场。七要实施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专利的转化工程。引导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业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把仍有市场价值的“沉睡专利”唤醒、激活、转化,提升高质量专利有效供给,加大力度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切实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速增效、为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五)完善政策体系,培育专业服务队伍,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路径。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法律体系。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逐步完善山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法律体系。二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体系。除逐步吸纳和筛选评估评价服务机构外,建议搭建以市场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组合评价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市场变现。三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保障体系。通过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驱动力。要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探索力度。既要完善山西省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相关内容;又要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前的投保工作;还要建立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专项的政府保障引导基金。四要加强知识产权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地方立法,建议设立知识产权风险基金。五要借鉴省外先进经验,逐步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文化金融”、“知识产权质押+新农贷”等多种“知识产权质押+X”融资新产品。也可以借鉴诸暨市的成功实践,尝试“银行贷款+政府担保+企业质押+财政补贴”的做法。建议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省知识产权、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会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推进事宜。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和完善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丰富专利商标价值实现途径,为破解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企业融资难问题贡献力量。
 

    报送:中国生产力学会;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印:省直有关厅、局;学会领导、专家;学会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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